关于举办高级物流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技术产品应用专业委员会
中电物字[2013]2号
关于举办高级物流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物联网是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引领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现代物流业作为物联网技术产品应用的重点行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快物流人才培养,我会将于2013年开始组织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班。学员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参加“高级物流师”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运输、采购、供应、储存、信息和服务等物流活动中的管理人员;涉及物流与供应领域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鉴定内容、方式
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 系统讲授如何降低企业采购、库管与运输成本;建立先进的企业配送中心;学习怎样规划高水平的物流系统。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学习的方式。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实操性。
经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高级物流师(一级)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考核。
三、高级物流师(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培训鉴定收费标准
高级物流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680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颁发
培训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可作为录用、待遇、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培训方式、地点
时 间:2013年5月14日—5月18日
地点:北京 (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
七、单位集体组织报名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近期两寸彩色(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四张。请参考人员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培训报名费(汇款方式详见报名表)上交招生工作站。
八、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老师 电话:010-63857166 传真:010-63857166
查询网址:www.iotcc.org.cn
监督电话:高老师 010-68200687
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技术产品应用专业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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